关于缴纳2020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7-08 10:15 作者:admin 点击量:

各有关单位:
河北省金属学会作为我省冶金科技工作者的公益性、学术性、群众性社会团体和冶金行业的科技组织,秉承为冶金科技工作者服务,为创新发展服务,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宗旨,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践中,以河北冶金科学技术奖评审奖励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和河北冶金科技成果评价为抓手,积极开展科技活动,较好地发挥了行业科技组织作用。学会在2013年获得5A级社会组织的基础上蝉联2019年至2024年度中国社会组织5A级学会,是河北省科协“首批综合示范学会”。学会不断创新学术交流模式,开展了多省市、多层次的技术交流研讨活动,为企业定制推广新技术,被中国金属学会连续十年评为先进集体。
今年是学会换届后的第一年,本会将在第四届理事会的领导下,一如既往地竭诚为会员单位服务,为促进我省冶金工业科技发展、创新、进步服务,为科技工作者服务。根据“河北省冶金学会单位会员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”,现收取2020年度单位会员会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会费收取标准:
钢铁(含矿山、焦化)企业
(1)理事长单位5万元/每年
(2)副理事长单位3万元/每年
(3)常务理事单位2万元/每年
(4)理事单位1.5万元/每年
(5)会员单位1万元/每年
非钢铁企业(含院校、事业单位)按上述标准减半;
二、时间及日期:
请各单位按上述标准,务于2020年9月底前将会费足额汇至:河北省金属学会。
三、银行账号及收款单位:
收款单位:河北省金属学会
开 户 行:交行石家庄分行建华南大街支行
账 号:131080250018001569215
通讯地址:石家庄市跃进路167号
邮 编:050031
联 系 人:张敬民 赵江
联系电话:0311-89275082、80720250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