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学会先进集体、优秀学会工作者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专业学术委员会:
为了激励表彰在学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及个人,经研究决定,在2015年河北省金属学会工作会议上,对学会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进行表彰,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进行。申报单位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,并上报客观、准确、详细介绍工作成绩的事迹材料。
二、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工作采用单位推荐的办法进行。每个单位推荐一名优秀学会工作者候选人,候选人应直接从事学会(科协)工作;各专业学委会推荐一名优秀学会工作者候选人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,申请表可先在电子信箱上报送一份,加盖章的纸质表邮寄至学会办公室。
四、本次年度评选先进集体(含专业委员会)10--15个,优秀学会工作者不超过25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