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会活动
关于开展2007年度省冶金学会先进集体、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活动的
发布时间:2020-03-16 01:55 作者: 点击量:
冀冶学会函[2008]0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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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. 河北省金属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
河北省金属学会评先条件 一、先进集体条件 1、坚持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遵守学会章程。 2、组织健全,制度完善,吸引力强。 3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等活动,活动效果明显(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学术活动)。 4、有专人负责对口学会工作,年终有工作总结,年初有年度计划。 5、按时完成学会交办的各项工作。 二、先进个人条件第一条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认真贯彻学会宗旨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 第二条 热爱学会工作,认真贯彻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,积极落实省冶金学会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。 第三条 在组织学术活动、科技工作者建议、科技人员知识更新、“厂会”协作,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学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者。 第四条 与省冶金学会对口的专(兼)职学会(科协)工作者优先。 第五条 获得省冶金学会先进集体及提名单位学会(科协)秘书长和专业委员会秘书优先。 |
附件3
河北省金属学会评先条件
一、先进集体条件
1、认真贯彻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按照学会章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。
2、组织机构健全,规章制度完善,吸引力强。
3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等活动,活动效果明显(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学术活动)。
4、有专人负责对口学会工作,年终有工作总结,年初有年度计划。
5、按时完成学会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先进个人条件
1、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学会宗旨,爱岗敬业,开拓创新,刻苦钻研业务,成绩突出。
2、 热爱学会工作,认真贯彻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,积极落实省冶金学会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3、 在组织学术活动、科技工作者建议、科技人员知识更新、“厂会”协作,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学会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者。
4、 与省冶金学会对口的专(兼)职学会(科协)工作者优先。
5、 获得省冶金学会先进集体及提名单位学会(科协)秘书长和
专业委员会秘书优先。